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从那以后胡国华就当了兵,甚得重用,然而在那个时代,天下大乱,军阀混战,拉上百十人的队伍就能割据一方,今天你灭了我,明天他又收拾了你,没有几个势力是能长久生存下去的。胡国华所追随的这个军阀势力本来就不大,不出一年就在抢地盘的战斗中被另一路军阀打得七零八落,部队死的死、逃的逃,提拔胡国华的那位军阀头领也在混战中饮弹身亡。
兵败之后,胡国华跑回了老家,这时他家里的破房子早就塌了,又逃得匆忙,身上没有带钱,连续两天没吃过饭了,烟瘾又发作起来,无法可想,只好把手枪卖给了土匪,换了一些烟土粮食,以解燃眉之急。
他一寻思,这么下去不是事啊,这点粮食和大烟顶多够支撑三五天的,吃光抽净了之后该怎么办?这时他想起了那个附在白纸女人身上的亡魂说的话来,等到穷得过不下去了,就去十三里铺的荒坟中找一座没有墓碑的孤坟,她说那里边有她陪葬的金银首饰。
此时的胡国华当过兵打过仗,胆子比以前大多了,胡国华在军队里曾经听个老兵油子说过很多盗墓的事,盗墓在民间又叫-倒斗-,能发横财,但是抓着了也是要掉脑袋的,所以他没敢在白天行动,把心一横,在一个毛月亮的晚上点了盏风灯,抗了把铁锹,就去了十三里铺的坟地。
(那位看官问了,什么是毛月亮?就是天上没云,但是月光却不明亮,很朦胧。当然现代人都知道,这是一种气象现象,学名叫做月晕,表示要变天刮大风了,可是那个年代的农村里谁懂这些科学的解释?有些地方的乡下人就管这种月亮叫长毛毛的月亮,还有人说这种月色昏暗的夜晚,是孤魂夜鬼最爱出来转悠的时刻。)
等到了地方,他先喝了身上带的半斤烧酒,以壮胆色。这天夜里,月冷星寒,阴风嗖嗖的刮着,坟堆里飘荡着一片片磷火,不时有几声叽叽吱吱的怪鸟叫声响起,手中的风灯忽明忽暗,似乎随时都可能熄灭。
胡国华这时候虽然刚喝了酒,还是被这鬼地方吓得出了一身冷汗,这回可好,那半斤烧刀子算是白喝了,全顺着汗毛孔出去了。
好在这是一片野坟,谁都不知道是什么年代的,附近完全没有人烟,大喊大叫也不怕被人听见,胡国华唱了几段山歌给自己壮胆,但是会的歌不多,没唱几句就没词了,干脆唱开了平日里最熟悉的-五更相思调-和-十八摸。
胡国华硬着头皮战战兢兢的到了这一大片坟地中央,那里果然是有一座无碑的孤坟,在这一片荒坟野地之中,这座坟显得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这座坟除了没有墓碑之外,更奇怪的这坟的棺材没在封土堆下面,而是立着插在坟丘上,露出多半截子。棺材很新,锃明瓦亮的走了十八道朱漆,在残月的辉映下,泛着诡异的光芒。
胡国华心中有些嘀咕,这棺材怎么这样摆着?真他娘的怪了,怕是有什么名堂。不过来都来了,不打开看看岂不是白走这一遭?没钱买吃的饿死是一死,没钱抽大烟犯了烟瘾憋死也是一死,那样还不如让鬼掐死来得痛快,老子这辈子净受窝囊气了,他奶奶的,今天就豁出去了,一条道走到黑。
打定了主意,抡起铁锨把埋着棺材下半截的封土挖开,整个棺材就呈现在了眼前,胡国华是个大烟鬼,体力很差,挖了点土已经累得喘作一团。他没急着开棺,坐在地上掏出身上带的茯蓉膏往鼻子里吸了一点。
大脑受到鸦片的刺激,神经也亢奋了起来,一咬牙站起身,用铁锨撬开了棺材盖子,里面的尸体赫然是个美女,面目栩栩如生,只是脸上的粉擦得很厚,两边脸蛋子上用红胭脂抹了两大块,在白粉底子的衬托下显得象是贴了两帖红膏药,她身上凤冠霞披,大红丝绸的吉祥袍,竟然是一身新娘子的妆扮。
这具女尸绝不是两年前曾经见过的那个大脸盘子女人,而且那个纸人是两年前让他来挖墓,过了这么久,就算当时那女尸刚入殓,到这两年之后也该腐烂了呀,难不成她变成了僵尸?
但是此时,胡国华早就顾不上那么多了,他的眼睛里只剩下那棺中女尸身上的首饰,这些金银宝石在风灯的光线下诱人的闪烁着,还有放在她身旁陪葬的那些用红纸包成一筒一筒的银元,并有许多的金条,简直数都数不清。
这回可发了大财了,胡国华伸手就去撸女尸手上配戴的祖母绿宝石戒指,刚把手伸出去,那棺中的女尸突然手臂一翻,抓住了他的手腕,力量奇大,钢钩一般的长指甲,有一寸多陷入胡国华手腕上的肉里,挣脱不得。胡国华被她抓得痛彻心肺,又疼又怕,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女尸睁开双眼,从二目之中射出两道阴森森的寒光,胡国华被她目光所触,冷得全身打颤,就象掉进了冰窟窿,连呼吸都冒出了白气。
女尸冷笑一声说道:“你小子果然是个财迷心窍的,象你这种下贱之辈只要有钱是不是什么事都肯做?我看你长了心肝无用,我先替你收起来吧-
胡国华一听对方想要自己的心脏,那如何使得,急忙道:“不可……不可……-女尸不容他多言,扯去他的衣服,用长长的指甲当胸一划,一颗鲜活的人心从胡国华的胸膛里蹦了出来,女尸伸手抓住,血淋淋的一口吞到嘴中,嚼也不嚼就囫囵个儿的咽了下去。
我叫李行舟,一个背负血海深仇的凡人少年。我修行是为了杀人,杀那群该死的罪人!(这是一本纯正的凡人流仙侠小说,喜欢仙侠,喜欢凡人流的赶快过来!来来来啊!另外,也是一本不但会突出“仙”,还会突出“侠”的小说。故事中,会充满笑点、泪点、狠点、爽点。我将用我的毕生灵感和精力,让它成为大家过目难忘的记忆。)......
炼化妖灵,飞天遁地!现代都市,灵气复苏,人类不再是文明的主宰。那时,天空看不到阳光,被飞禽覆盖,地面被血染红,人类成为了丧家之犬和食物,真正的人间地狱。直到一个脑洞大开的武者,将妖兽死后的妖灵融入丹田的那一天,人类才避免被灭族的命运。炼化妖灵,拥有妖兽飞天遁地的能力,一个原本死去的人,因为一只妖兽回到了十八岁。那一天,刚好是一年一度的妖灵觉醒日。那天,他炼化了一只邪灵..邪灵,邪恶不详的存在!...
林凡,一个平凡的青云宗杂役弟子,每日负责砍柴挑水,因资质平平被分配到杂役房。常因砍柴量不足而挨饿,却也因此练就了一身远超同龄人的蛮力。某一日,在伐树中意外获得秘籍,从此一步步走向人生巅峰!!......
宋时眠双目失明,在好友的怂恿下,终于向新生活迈出第一步—— 决定去相亲。 媒婆问他对另一半有什么要求? 鉴于自己的情况,宋时眠委婉的表达诉求: 不用太高,老实温柔一点,工资一般,主要是不嫌弃他是个瞎子。 一星期后,媒婆找到了他,声音里透着激动。 “按照你的要求,找到了。对方一米七,在一家超市当职员,性格老实,朋友都说他很温柔,绝对不会嫌弃你是个瞎子。” 于是,他和对方来到一家咖啡厅相亲。 在宋时眠的对面,男人狭长的眼眸微敛,目光落在他的脸上,一寸寸扫过,眼底翻涌着难以读懂的暗潮。 他抬手,将方糖放进咖啡里,西装袖口上别着的蓝色宝石袖扣在灯光下熠熠生辉,身形高大挺拔,一举一动透着矜贵。 “厉潮,我的名字,应该符合你的要求。” 男人声音低沉,不笑的时候,眉梢间像落满了一地的冬雪,冷得刺骨。 宋时眠觉得自己找到了传说中的老实人。 他就这么和厉潮结了婚。 两人婚后生活还算和谐。 只是一米七五的宋时眠站直身体只能靠在他媒婆嘴里一米七的老公肩膀上,只是他老实憨厚的老公在某些地方格外的不老实,让他经常错过第二天的早饭。 他以为生活会一直这样平淡无奇的过下去。 直到在他看不见的时候,他的老公开始人格分裂。 食用指南: 1、受眼睛是后天瞎的,会好。 2、具体看第一章作话。...
文名写作安抚读作矫正。 又名《关于好感刷满就跑路这件事》 《论分手后如何不被强制爱》 作为一个暴躁老哥,秦游不懂为什么会被攻略向系统绑定,也不懂为啥攻略的对象心理多少都有点问题。 系统:宿主,求您不要把攻略对象好感值刷满就把人甩了! 秦游:刷满了不就完成任务了吗!那谁,过来,我们谈谈分手的事情。 系统:警告!攻略对象心理健康值已经低于安全值!请宿主尽快安抚! 秦游:我就不!凭啥! 在经历过无数个攻略对象的花式黑化,并遭受过各式各样的口口play后,秦游——— 仍然死不悔改,并且在作死的边缘大鹏展翅,甚至囚禁play被喂得太好胖了几斤。 系统(崩溃):宿主别怕,轻则催眠改造,重则断你手脚,再不济得不到就毁掉,只要我屏蔽你的感官你不会有感觉的! 秦游:呸!你看他们敢吗? 攻略对象:不敢,舍不得。 不是np受精神分裂都是同一个人 正在存稿的下一本《飞越恒星》求预收: 姜越的职业生涯在赛道上戛然而止,连同他的生命一起,终结在流言蜚语,口诛笔伐中。 防滚架碎裂,油箱脱落,在爆炸声中,他发现自己唯一遗憾是从未在赛场上超越过段星恒,即使他后来获得过三十个分站冠军和两个年度冠军。 那个引领他走上赛车生涯,承载了他年少时所有憧憬和憎恨,却在巅峰时期毫无缘由挥别赛道的宿敌,如果还能重来,他想赢他一次。 在tr急促的呼唤中醒来,姜越惊奇地发现他真的回到了五年前,回到了那个段星恒退役的赛季,甚至是他与段星恒决裂的几个月前。 这一次,他酒后歇斯底里的质问换来一个不可置信的答案。 原来他重生前穷尽一生都在追逐的人,早已对他有了隐秘的心思。 * 姜越:重来一次,我要和段星恒做一辈子兄弟,跟他一起站在领奖台上。 段星恒:兄弟,想睡你。 迟钝直男车手攻*闷骚深情退役车手受...
青梅是病娇,那么竹马便是受害者。这是一个重来很多次的故事,随便找了一个切入点慢慢展开……(没有纯白的灵魂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