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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界没有阳光,土地寸草不生,痛苦之河中充满亡灵的哭嚎。维纳斯一身白色神袍,金发垂落,是这黑暗幽冥中唯一的明艳。
这里没有圣山的繁华,没有人间的美丽,只有永恒的空荡与死寂,还有黑暗里从河中传出的毛骨悚然的声音。
维纳斯害怕地抱紧手臂。他确实不是能吃苦的神祇,连对糟糕的环境都很不适应,要不是为了寻找阿多尼斯的灵魂,他恨不得立刻逃离这里。
但为了阿多尼斯,他还是坚定地往里走。
在冥界大门前,地狱三头犬刻耳柏洛斯正在沉睡,一旦有生人想要闯入,它就会睁开眼睛将不速之客赶走。
维纳斯有些不知所措。地狱的看门狗只会允许亡灵进入,还有冥界一系的神明可以来去自如。身为奥林匹斯神,他没有办法进入冥府。
他徘徊在地狱门前,陷入为难。
“维纳斯?”一道惊讶的声音传来,“你怎么会在这里?”
维纳斯抬头,见到熟悉的神,突然振奋:“赫尔墨斯!”
对了,他怎么没想到,奥林匹斯神中还有一位神可以在冥界自由出入,那就是赫尔墨斯。
赫尔墨斯干了很多份兼职。他是众神的使者,是行路者、医生、小偷和商人的保护神,是欺诈、迅捷与雄辩之神,还是亡魂的引渡使者,负责将亡灵引到冥界,属于冥界的编外成员。
毕竟赫尔墨斯出生时是一无所有的私生子,能有今天的地位全靠自己打拼。他在圣山上人缘很好,人脉很广,连跟冥界都有几分交情,全靠这么多年的疯狂工作,忙得甚至没有时间谈恋爱。
圣山上没有情人的男神赫菲斯托斯算一个,赫尔墨斯算一个。但因为赫尔墨斯永远保持少年人的模样,众神都没把他当成熟男人看待。
就算他实际比维纳斯大几百岁,成年后的维纳斯看他都像个弟弟。
“赫尔墨斯,你有没有接引到一名叫阿多尼斯的亡灵?金发,大概这么高,长得很好看,眼睛是金色的。”维纳斯迫不及待地问。
赫尔墨斯摇头:“没有。你不如去问问塔纳托斯和修普诺斯?我只是分担一部分他们的工作。”
死神塔纳托斯负责用镰刀收割亡魂,睡神修普诺斯负责让躯体陷入长眠——不然就会出现行尸走肉的现象。而被镰刀从躯体分割出来的亡魂,就由兄弟俩一起带到冥界,职责与东方的黑白无常相似。有时候忙不过来,赫尔墨斯就会来帮忙,因此他和死神兄弟的关系也很不错。
后来冥王也效仿东方,为了减轻心腹的工作压力,招聘一大堆临时死神和睡神,复制一大把山寨镰刀安眠药。当然,这都是后话。
“我正要去问。”维纳斯为难地看了眼地狱三头犬,“但我进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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