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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婉初过去抱了抱它,抱起来蓬松柔软,发现它的毛长得比以前好了。
小芙在旁神气地道:“小姐不在的时候,都是奴婢照顾它的,奴婢喂它吃饭,又给它洗澡,还带它出去遛弯儿,与它感情十分好。奴婢牵着它出去的时候与自己一个人出去的时候感觉大不一样,别的丫鬟小厮都不敢小瞧奴婢一眼。”
后来小芙又侍奉陆婉初进房沐浴更衣,见得陆婉初原本光滑细嫩的皮肤上多添了伤痕,不由心疼,没说几句就吧嗒往下掉泪珠子。
陆婉初心软好笑道:“你哭什么,我不是好好回来了吗?”
小芙托着陆婉初的手臂,道:“这么深的疤啊,若要是以后消不了可怎么办啊,嫁人以后会遭夫君嫌弃的啊…”
陆婉初:“…”
她和小芙的关注点还真的是很不一样。但是陆婉初听她没头没脑的习惯了,眼下听起来居然还挺亲切的。
陆婉初道:“你说他都嫌弃我了,那种人我还嫁他做什么?”
小芙认真道:“话虽如此,可男人大都很嫌弃女人身上有疤啊,他们都喜欢女人皮肤光光滑滑的,一丝一毫的伤疤都要不得的。”
小芙说的也是事实。
所以说不论哪个地方的女子,尤其是还未出阁的女孩儿,都十分注重自己的身体和皮肤保养。
条件好些的,便像之前的陆瑶瑶一样,每天有事没事地往身上抹养肤的凝露,每次沐浴必须要有花瓣啊什么的等等。
别说像陆婉初手上这么长的疤了,就是破了点皮也要担心受怕好几天的。
只不过眼下陆婉初一点也不着急,倒是急坏了小芙。
陆婉初看着手臂上这疤,她是心甘情愿留下的,就算一辈子消不去她也不会后悔。
陆婉初道:“我又不求着别人来娶我,更不会主动送上去给人嫌弃,男人喜欢什么样的,关我什么事。我自己不嫌弃我自己不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