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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第2页)

流窜在附近的野犬恶狗,竟把万尸坟当作了粮仓。千百只野狗成群结队,争抢坑中尸骸,为此往往引发内斗,互相间打得你死我活,被咬死的狗子,立刻就被同伙啃成一堆白骨,所以荒山里的野狗数目总在几百头左右,对活人还无大害。

直到有一年,不知从哪儿来了一头巨犬,体大如驴,吠声近似牛鸣,神威凛凛,俨然有王者之态。此犬悍恶绝伦,竟成了万尸坟大群野狗的首领,到处闯村扒坟。棺材中的死人,甚至落单的活人,还有村舍城池中的牲口,没有它们不敢吃的,而且数目越聚越多,渐渐形成了地方上的一桩大害。

但愚民无知,都道此犬神骏异常,不是等闲的世间俗物,多半是灌口二郎真君驾前嗥天犬下凡,故此皆以神獒呼之,谁也没有胆量触犯。也不知上任按察史是怎么琢磨的,自己想了个办法出来,号称“以贼人换良人”,竟然与野狗们达成了一个协议,凡是城中处决人犯,在死囚被正法之后,一律不许其家属收殓,尸骨血肉就地留下,给万尸坟的野狗们发送利市,任其舔血噬骨,换此辈不要再伤害无辜的平民百姓。

从那时开始,只要灵州城里一设法场,那神獒便有灵验感应。它能在荒山穷谷中,远远嗅到数里之外用刑的血腥气息,随即就会带着大群野狗呼啸入城;又据说野狗们吃的人多了,群狗之后总有无数孤魂野鬼相随,带得所到之处阴风阵阵。

所以城里的人们大多知道惯例如此,见到半空里尸气冲天,就知道定是南门已开,把神獒放进来了,急忙闪出街道,躲在一边继续观看。果然过不多时,便从南街上闯来一群饿狗,约有数十头之众,将一条凶猛狰狞的巨犬簇拥在当中。

张小辫儿虽是初次见到神獒,但他略得了些相猫辨狗的诀窍,一看之下已知此犬不凡。在《云物通载·犬经》一篇当中,把世间的狗按照体形大小,粗分为三类:最大者为“獒”,普通中常者为“犬”,体态小的才称作“狗”,这是从古就有的说法。可现今世上常将“犬”与“狗”混同,却不知两者有别。

那条被民间称为神獒的恶犬,比拉磨的驴子也小不了多少,身上有数片天生的血斑,行动之际如同被一团团火云围绕,只此一节,便可断定,并非是真獒,而属于犬类中体形最近于獒的品种,应该是从漠北草原上来的“鞑子犬”,可以屠狮灭虎追杀群狼,性情最是凶猛无比,不知江南之地为何会有此神异之物。

张小辫儿却没往深处去想,只顾着同众人一起看热闹。只见那伙全身腥臭的群狗,视周围的人群有如无物,大摇大摆地径直来至法场刑台,一众野狗饿犬见了满台血腥狼藉,登时从口中滴落大串馋涎,一个个吐着猩红的舌头喘着粗气,却都在台下摇尾趴伏,谁也不敢抢在首领之前去吞吃老鼠和尚的尸骸。

那神獒躯体虽然巨大,却格外灵动敏捷。它好似肋生双翅,离得几十步开外,竟呼的一声从空中掠过,直蹿到台上,一口咬住摆在木桩上的血肉,三嚼两咽便吞入腹中,随即低头舔血。那死囚潘和尚好生肥胖,被碎剐之后,木板上遍地尽是油膏鲜血。神獒一条大舌头能有两尺多长,一舔过去就是一大片,嘴里“唏哈”有声,神态怡然,把南街的大群野狗们馋得没抓没挠。

待那神獒舔得心满意足了,昂首几声狂嗥,声如牛鸣,震动了乾坤,此时台下的饿狗们听得嗥声,就如接了圣旨一般,一哄而上。有的趴在地上舔血,有的几只扯住块肉互相争夺,饿犬们吃得兴起,个个龇牙低嗥,目露凶光。

四周围观的百姓和兵勇,看得俱是心惊神摇,但并无不忍之情。世风日下的时节,人心丧乱,越是血腥残酷,越是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许多人还有幸灾乐祸之意。只有个别明白道理的,暗中连连嗟叹:“也不知咱国朝造了什么孽,让世人遭受如此酷罚?看来天下大乱难定,早晚还有祸事降临。”

也就是不到一盏茶的工夫,法场上的血肉,连带那些被刽子手碾碎的骨头,便已被野狗们舔吃得一干二净,连半点儿渣滓都没剩下,群犬却仍然围着神獒徘徊不去,虎视眈眈地盯着四周的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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